1、根据学校科研发展情况,组织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、编制年度科研计划。

2、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。

3、负责健全科研廉政风险防范制度,强化科研日常工作监督管理。

4、负责级教育教学研究(教研)项目、社会科学研究(社科)项目、科学技术研究(科技)项目的立项、中期检查、结题和成果鉴定等管理工作。

5、负责组织市(厅)级、省(部)级、国家级的教育教学研究(教研)项目、社会科学研究(社科)项目、科学技术研究(科技)项目的申请立项、阶段检查、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等管理工作。

6、负责全科研成果管理。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、初评工作。

7、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、分析和宣传工作。

8、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。

9、负责全学术交流工作。

10、履行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。

11、负责全科研统计、科研工作审核和科研奖励工作。

12、负责落实和完成科研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。

13、完成学交办的其它工作。